前言:Covid-19與孕產照顧系列Q&A已經來到第八篇了!今天要分享的是英國Coronavirus (Covid-19) Infection in Pregnancy 指引中建議醫療機構如何協助 #感染Covid_19後康復的產婦完成分娩。
本文除了翻譯指引並整合生動盟觀點,以Q&A形式提供資訊給孕產家庭與醫護人員,陪伴大家一起走過不安與挑戰的孕產之路。
Q:對於感染 Covid-19 後康復的產婦,在分娩時有哪些建議事項?
(一)對於生產前感染 Covid-19 、沒有住院且目前恢復良好,並依照公共衛生機關要求,完成自我隔離的產婦,無須改變任何分娩計畫。
(二)對於生產前感染 Covid-19 ,狀況較嚴重甚至危及生命,曾入院後接受支持性治療,現已康復的產婦,醫療人員應該與產婦討論預計的生產地點。在對個人需求進行評估時,除了考慮到胎兒的成長情況,也同時要考量產婦自己的決定。
(三) 醫療人員應確保及審視產婦在重病一段時間後所做的每一次最近的生長超音波檢查。如果疾病緩解後到產兆出現的間隔很短,不足以進行生長超音波檢查,則應在評估和護理計畫中考慮這一點的影響。
(四)與產婦就胎兒監測進行知情討論時,醫療人員應坦承目前對於胎兒窘迫的相關證據僅來自為數不多、出現症狀的 Covid-19 確診產婦,以及受其他冠狀病毒感染而影響胎兒生長受限的產婦,所推論出的理論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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