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24/11/5)生動盟秘書長陳玫儀代表出席由婦女新知基金會以及台灣女人連線共同舉辦的記者會,協同其他婦女、性別、人權團體以及多位立法委員要求法務部撤回提高墮胎罪罰金的提案。
民間團體的聯合記者會結束不久後,法務部卽發布公告,撤回預告的刑法修正草案。因為大家共同努力、積極發聲,成功阻止刑法墮胎罪罰金調漲。
以下為生動盟的發言全文:
今年三月法國參議員和國民議會議員全體動員,以 780 票贊成、72 票反對的壓倒性票數,通過自願中止妊娠入憲案;3月8日,總統馬克宏簽署,並舉辦入憲儀式,徹底保障女性的生育自主權,不受法律更動而受侵犯和限制,沒想到同年的11月台灣法務部居然不進反退的不僅沒有打算廢除刑法「墮胎罪」反而還要提高墮胎罪的罰則,完全無視CEDAW強調政府應「盡可能修訂視墮胎為犯罪的法律,以撤銷對墮胎婦女的懲罰性措施」。
法務部這次的草案不僅無法保障女性生育自主權,反而加深恐嚇意味,使得女性被迫選擇不安全的方式中止懷孕,甚至讓本來在婚姻中就不具有完全的生育自主權的懷孕婦女,再提高罰金後,更顯得弱勢。由於目前優生保健法的規定,已婚女性需要配偶同意才能施行妊娠終止,而罰金調高後,更方便丈夫能夠利用墮胎罪控制妻子,例如:想離婚的妻子不想生下小孩,先生要脅以不離婚為前提才同意施行中止妊娠。此外,婚內因強暴而懷孕的婦女很可能因為蒐證困難而延遲中止妊辰的時機。
生動盟認為真正保障女性生育自主權的做法,不應該是提高「墮胎罪」的罰則,而是:
ㄧ、 刪除刑法「墮胎罪」:「墮胎罪」將女人與胎兒對立,將選擇人工流產的女性,推至「殺嬰」的位置,更藉著國家處在少子化的恐慌,將墮胎女性犯罪化、污名化,讓女性背負著「殺嬰」的罪惡感中。
二、刪除《優生保健法》的「人工流產配偶同意權」規範,把身體自主權還給女性。
三、建立具有性別觀點與全人式的生產教育:「非預期懷孕」除了可能來自於缺乏正確性教育知識,女性在傳統刻板的性別關係與社會地位,也可能讓她們無法執行安全有的生育計畫,因此具性別關懷的生產教育格外重要。
現今台灣女性可以選擇中止妊娠,是重要的人權進步措施。婦女無論以何種原因決定墮胎,我們都應該認真看待。有些女性是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必須終止身體內的胎兒繼續成長。對於取得安全及合法的墮胎管道上的種種限制,國家應盡力排除,讓有受孕能力女性的健康與福祉,不會處於風險之中,不需要害怕因中止妊娠而面臨刑罰。
照片來源:婦女新知基金會、范雲立委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