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絲們知道本週三(11/12)宜蘭下起豪大雨,家住一級暴雨區的秘書長擔心路上淹水,提前一小時下班接小孩,果然不出所料,往學校的路上已經慢慢的淹起水來,如果再晚一點車子很可能就被困在水中了。好在生動盟早已實施七天有薪家庭照顧假,且可以小時為請假單位 ,秘書長才能順利接到小孩並平安回到家。
這其實不就是一般育兒家庭會都遇到的事嗎?小孩在學校被球K到輕微腦震盪、在廁所滑倒撞到頭、吃完午餐後開始吐、長輩在家突然跌倒需要就醫等等。
然而,卻沒有一個友善的政策來支持這些家庭度過這些「不想遇到但卻常常發生的事」。一般育兒的有薪假就只有「育嬰假」,然而育嬰假只能以「月」為單位請,小孩三歲以上也無法適用。家庭照顧假更不用說,一般勞工根本看得到卻不敢用,用一天少就一天工資。
週四(11/13)立法院為因應當今家庭育兒與工作的安排、企業用人留才的需求舉辦公聽會,針對現行育嬰留職停薪制度的規定中,增訂以「日」或「小時」彈性使用育嬰假,同時放寬子女適用年齡至八歲的可行性。
生動盟理事長徐書慧出席公聽會表示生育不該形同逞罰,使生育家庭(特別是女性)承擔因照顧帶來的生計損失。生動盟支持將「育嬰假」改為可彈性以「日」或「小時」運用的「親職假」,甚至應考慮延伸到12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