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楊涓
你看過自己的出生證明嗎?
為了報戶口,或是為了算命求字占星看運勢,出生證明做為人生第一張證書,有著不可取代的關鍵角色。要說出生證明上寫了什麼,大概就是寶寶誕生的年月日和時間,還有爸爸媽媽的名字和生日,對吧?
這個答案聽起來很合理,但是20年前的台灣,其實曾經有整整三年的時間,所有的出生證明書上,都沒有爸爸,這是怎麼回事?
從1946年開始在台灣施行的《戶籍法》,規定了新生兒要辦理出生登記。最初辦理登記用的出生證明文件,內容包含父母親、新生兒、開立人三大基本資料。1971年,當時的行政院衛生署,首次制定統一的橫式「出生證明書」,整合了常見的資料項目,例如生父和生母的姓名、本籍、出生年月日等等。
制式化的出生證明,讓出生資料的蒐集與統計更加便利且完整,但1994年實施「出生通報」後,卻碰上了一大難關。當時參與生產的醫事人員,除了要填寫出生證明書的各欄資料,也需要即時將資料通報給衛生和戶政機關。一般來說,生母資料沒什麼問題,但他們如何確定生父是誰?
當年中華民國婦產科醫學會多次反映了醫療現場的困境,1998年一篇報導:「實際執行接生業務時,出生證明填寫父親欄及胎次常引發爭議,有醫師曾被強迫在新生兒出生證明填寫與產婦身分證配偶欄不符的男子姓名。也有些未婚生子的婦女,擔心小孩將來父不詳,隨便找一名男子頂替;而接生醫師不願為其「背書」,引發醫療糾紛。」
爭議紛紛之下,出生證明書在1999年做了修正,取消原本的「父」欄位與相關資料!「生母」欄位也改成了「產婦」,辦理出生登記的承辦人員,會依照出生證明,查對媽媽的戶籍資料,以確認配偶身分,也就是將產婦配偶視為孩子真正的爸爸。
當然,這又造成了新的不便,例如民眾在辦理英文出生證明等等身分文件,或戶政機關處理外籍配偶資料時,都因為缺乏父親資料,無法確認身分。於是,2002年再度修正,爸爸的資料以「產婦配偶」之名,重新回到了出生證明書上,紀錄的資料項目與產婦基本資料相同,填寫指引則是參考產婦的身分證件配偶欄。
「爸爸」在出生證明上,歷經有無,又重新回歸。看起來,1999-2001年消失的爸爸角色,已經重新找到合適的位置了。然而對於這三年內出生的孩子,過去與未來在辦理身分認證上,多少需要額外花費心力處理。
這提醒了我們,孕產主題的統計資料蒐集上,男性資料往往更加難以蒐集,特別是生父的身分,需要更多的資訊才能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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